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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规章

患者转诊规范

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16-11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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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目的

更好的给患者提供医疗服务,增强医院内外工作的有效协调性。

2.适用范围

临床科室

3.定义

4.工作程序

4.1 转诊的原则

4.1.1 根据患者病情和医院服务可及性,就近转诊患者,做到方便、快捷。

4.2 院内转诊:指患者在同一科室内转床或由一个科室转入另一个科室。

4.2.1 除下列情况外,患者入院后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科转床:

4.2.1.1 住院患者多,男女病床不均衡。

4.2.1.2 入院后诊断改变,如以内科病入院,需外科治疗。

4.2.1.3 如床位和人员允许,患者可从普通病房转到VIP病房。

4.2.1.4 有特殊需要,如感染控制问题。

4.2.1.5 危重患者、专科情况明显好转的患者转回到原病区。

4.2.1.6 ICU与普通病房之间转移。

4.2.2 患者需转本院其他科室治疗时,应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同意后方能按商定时间转科。

4.2.3 主管医师须告知患者或其家属转科或转床的原因。

4.2.4 责任护士通知患者或其家属转科或转床,并协助整理个人物品。

4.2.5 转科患者处理流程:

4.2.5.1 主管医师开具转科医嘱。

4.2.5.2 由护士确认转科时间,通知住院处结算本病区费用,电话通知转入科室应做的准备工作。。

4.2.5.3 责任护士转运前评估患者并记录,检查护理记录是否完整,准备合适的转运工具。

4.2.5.4 责任护士携带患者的所有医疗护理记录护送患者转运,责任护士与转入病区的护士交接。

4.2.5.5 转入科室护士立即通知医师,并立即评估患者,记录评估结果。

4.2.6 对于所有转科患者,转出科室的医师必须在患者转出之前完成转科记录,说明住院及转科原因、症状体征及重要的阳性发现、诊断、所接受的手术及其它操作、病情进展、药物及其它治疗情况及当前患者健康状况等;转入科室的医师必须在接收患者24小时内尽快制定诊疗计划,重开医嘱,并在班内完成转入记录。

4.3 院际间转诊

4.3.1 从外院转入:

4.3.1.1 符合下列转入标准的外院患者方可转入我院:

4.3.1.1.1 转出医院的医务处与我院医务处联系,并指定相应的专科医师会诊,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;

4.3.1.1.2 我院有空床和合适的人员为转入患者提供服务;

4.3.1.2 转入过程:

4.3.1.2.1 专科医师接到外院要求转入的请求后:

4.3.1.2.1.1 判定转入的原因:紧急医疗状况;进一步专科治疗;患者家属要求转院;

4.3.1.2.1.2 获得转入患者的基本信息:姓名、年龄、性别,转院的原因,转出医院主管医师姓名及联系方式,缴费方式;

4.3.1.2.1.3 联系住院处,安排床位;

4.3.1.2.1.4 如患者符合转入标准,联系转出医院的医师,准备患者转运及告知转运时间。

4.3.1.2.2 转出医院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安全;

4.3.1.2.3 在转院过程中发生病情不稳定的患者,须首先在急诊科得到治疗,待病情稳定后再送相应病房治疗。

4.3.2 从我院转出:

4.3.2.1 转出标准:

4.3.2.1.1 患者可以被转运;

4.3.2.1.2 本院联系适合该患者治疗的接收医院和医师,双方共同评估患者后,认为患者适合到该院治疗;

4.3.2.1.3 接收医院有床位和适合的人员为即将转入的患者提供相应的服务。

4.3.2.2 转出过程:

4.3.2.2.1 对于需要转院的患者,主管医师与患者或家属协商后,开出院外会诊申请单,经科主任审定同意后上交医务处,由医务处联系接收医院安排会诊;

4.3.2.2.2 接收医院的医师会诊患者,如患者符合转院标准,则同意患者转至该院;

4.3.2.2.3 主管医师开出转院医嘱并问清接收医院的联系人姓名、到达后的联系地点、入院程序,并详细告知患者及其陪同人员;

4.3.2.2.4 如有需要,由护士呼叫120急救中心安排转运,转运费用由患者自负;

4.3.2.2.5 责任护士做好患者及患者随身物品的整理准备工作;

4.3.2.2.6 主管医师完成患者转院小结:包括患者病情,入院后患者所接受的治疗和操作,患者继续治疗的需求,转院的理由等,并将一份副本交给患者及家属;

4.3.2.2.7 责任护士协助患者或家属办理离院手续。

4.3.2.3 我院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安全,并根据患者的病情,安排合适的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观察或监护。

4.3.2.4 在患者病历中做好转院记录(由120急救中心安排转运时记录1-3条):

4.3.2.4.1 同意接收患者的医院及联系人、联系方式;

4.3.2.4.2 转院的原因;

4.3.2.4.3 转运过程中观察或监测患者的医务人员;

4.3.2.4.4 转运过程中患者病情是否改变;

4.3.2.4.5 其它任何与转运有关的特殊情况。

4.3.2.5  急、危、重症患者在病情稳定之前不得随意转院。

4.3.2.6  患者、家属自动要求转院的,应详细记录患者就诊时状况、生命体征、初步诊断或初步处置情况,向家属交待病情及转诊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,并请患者或家属签署[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同意书]。

5.支持性文件

5.1 《医院管理评价指南》